政务公开
关于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7-09-30 09:03:00      来源:      点击:

磁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严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继续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检查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措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决有力的措施,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抓重点、抓关键、抓整改,确保不留死角盲区。

(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县政府各位县长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刘俊波:负责县政府办、县事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编委办、县童装城管委会、河北中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人行及各金融单位、县财险公司、县寿险公司、县各宾馆等单位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崔仲民:负责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邮政局、县华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华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县石油公司等单位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万晓方:负责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地震局、县文广新局、县文旅体局、县溢泉湖管委会、县档案局、县网络公司、县一中、县二中、县职教中心、县博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县溢泉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杨玉兴:负责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移民办、县农开办、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商务局、县台办、县进出口公司、县国际商会、县广源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等单位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乔顺平:负责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信访局、县计生局、县医院、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残联、县轻工业公司、县国立民康医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蔺宝斌:负责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县恒泰公司、县磁州煤业公司、县申家庄煤矿、县六合公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广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二)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组织企业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类企业要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列出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建立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企业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县安监局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分管领域实际,分企业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对现场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提出执法处理意见,特别是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息统计报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的每周五要将本周检查情况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汇总后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县安委办要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检查的实际效果。

三、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一)严明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采取超常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检查到易发生事故的每个基层单位、每个环节,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强化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保证整改方案、人员、责任、时间、资金落实到位,有记录完整的台帐和资料,形成隐患排查整治的闭环系统;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县电视台、新干线报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开辟专栏专刊和专版,及时采编和宣传报道大检查活动,定时刊播大检查活动有关内容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

(四)严格追究。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未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不得恢复生产;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磁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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