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商贸业企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商贸业有关数据。配合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中工业报表的上报。
一、商贸业统计上报流程
我县限额以上商贸业,按照国家统计规定全部实行网上直报,企业从企业一套表平台上独立上报,任何单位不能干涉和授意企业上报数据,也不能代企业上报;
我县限额以下企业由企业(个体户)所在乡镇的统计站人员以纸质报表报送统计局,再由商贸业专业人员登陆久其程序登录、汇总上报。
统计局只能从内网上查询、审核、汇总,不能修改数据,如果修改上级统计部门根据IP地址查出既触及“四条红线”规定。
二、商贸业专业上报报表及报表时间及方式
月报有批发零售企业企业经营情况表、住宿餐饮企业经营情况、批发零售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住宿餐饮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上报方式:网上直报。主要涉及企业营业额、营业收入指标。
季报有限下企业(个体户)抽样调查、限下企业(个体户)抽样调查。抽样对象:包括抽中样本个体户,主要分布在磁州镇、岳城镇、路村营乡、林坛镇、南城乡、花官营乡。上报方式:抽样选中企业填写调查表,记录清楚该企业的7天营业额、营业收入,然后报送到企业所在乡镇的统计站,最后由乡镇统计站人员报送到县统计局。限下企业(个体户)抽样调查主要是用来计算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的绝对数值和增速。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库存表、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财务报表等表种也属季报范围。上报方式:网上直报。涉及企业的资产、负债、利润、人员数等指标。
市局根据“下核一级、省市认定”原则。作为GDP核算的依据,具体测算方法是采用价格紧缩法,即用现价产值乘以各行业小类增加值率得出现价增加值,再除以各行业小类价格指数,得出各行业小类可比价增加值,各行业小类增加值相加得出全县可比价增加值,然后和去年比较计算增减速度。增加值率用去年年报抽样数据,一年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增加值增长速度和营业额、营业收入增速密切相关,增加值总量和企业增加值率密切相关。
三、商贸业统计其他职责
除了平时的月报、季报、年报报表,逢经济普查年和投入产出年,负责商贸业企业的相关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提供有关数据。
督促企业完善基层基础工作也是主要的日常工作,要让企业做到报表和台账、台账和明细账、明细账和原始单据,数出一致,数出有据。督责困难是目前商贸统计难点,非国有企业缺少部门约束,一定范围内报表困难。
遇到商贸业运行中的经济热点、难点问题,运行趋势及出现的主要问题等,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反馈有关部门及县领导,为部门开展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商贸业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包括达到规模的大个体户):指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包括达到规模的大个体户);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包括达到规模的大个体户);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包括达到规模的大个体户)。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是由县局初步核算上报,市局根据全省、全市综合考量后决定的经济指标。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是衡量一个地区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同时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也是市政府考核县政府的重要指标。
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具体计算方法:
限额以上企业的销售额(营业收入),直接从网上直报结果取数;限额以下企业(个体户)抽样调查推算总量取数:
抽样企业销售额(营业收入)增幅不能超过20%,录入久其程序后,总量推算;
限额以下企业(个体户)抽样调查推算总量录入久其程序,然后计算出我县上报市局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
市局计算社会消费零售总额:限额以下企业(个体户)抽样调查推算总量增幅不能超过10%。市统计局根据各县限上的规模、增幅、以及限上企业销售额(营业收入)占全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率来决定各县抽样调查推算总量的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