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邯保安居办[2014]5号的有关规定,完善我县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受理县城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县城规划区、漳河生态科技园区、溢泉湖生态旅游开发区、磁县经济开发区
二、申报对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属于县城社区城镇居民的,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
2、与本地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
3、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4、在务工所在城镇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家庭),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以季度为一批的审批原则进行。
咨询电话:2325028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