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国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对口各单位:
经磁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国栋同志为轻工业公司经理;
崔 平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献文同志为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裴玉江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孙增强同志为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纪伟刚同志为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冯兴林同志为黄沙派出所所长;
胡 涛同志为白土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东同志为观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振伟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孟 磊同志为陶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吕振兴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洪波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岳城中队中队长;
免去:
崔 平同志的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任献文同志的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裴玉江同志的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孙增强同志的黄沙派出所所长职务;
纪伟刚同志的观台派出所所长职务;
冯兴林同志的白土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红彬同志的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何海军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