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目标考核。该县针对各部门和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分解了2006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并制定出台了考核办法,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实行重奖激励。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荣誉奖励和经济奖励;对于超额完成任务并排位在前三名的县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奖励政策规定授予5-50万元的“县长特别奖”。乡镇引进的项目,竣工投产后,企业所上缴的地方税收,县财政与乡镇财政对半分成。
三是实行后进处罚。对完成招商任务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且排位最后一名的,年终实绩考核一票否决,并给予主要负责人以经济处罚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位最后一名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