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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学科研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审批(限环保系统的自然保护区)
时间:2017-07-12 17:32:00      来源:      点击:

因教学科研进入自然保护区

缓冲区的审批(限环保系统的自然保护区)

名称

内容

事项名称

因教学科研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审批(限环保系统的自然保护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许可类型

行政服务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

许可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

许可程序

受理(当日)→审查(10日内)→ 批复(盖章一枚)

许可期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单

受理窗口

环保局窗口

窗口电话

0310-23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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