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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的审批
时间:2017-08-18 17:33:00      来源:      点击:

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的审批

 

名称

内容

事项名称

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的审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许可类型

行政服务

许可依据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许可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做到合理布局;
3、符合清洁生产;
4、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5、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6、能维持或改善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要求。

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

许可程序

受理(当日)→审查(10日内)→ 批复(盖章一枚)

许可期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受理单

受理窗口

环保局窗口

窗口电话

0310-23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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